Friday 18 July 2014

崇拜的意義

從宗教的角度看,崇拜和宇宙是緊密相連的。崇拜是一個循還授受的行動。神明保存及支持世界,人則藉世上的資源作祭品供應神明飲食,供奉神明。神明和人互相需要,成為一個循還。

在基督宗教舊約的創世紀,也點出了類此的思想,但被轉化了。「創造朝著安息日邁進,直至人與整個受造物都參與天主的休息。」在這一天,「一切從屬關係都要停止,暫時釋除一切工作的負累」。「安息日是天主與人立約的標記;歸納了盟約內涵的本質」。創世紀也帶出,萬物受造的原因就是盟約,天主與受造物人類的愛情故事,在這個盟約裏,天主與人建立關係,天主把自己賜與人,人對天主作出回應,以愛天主作為崇拜祂。而「人與天主建立盟約,才能享有真正自由,彰顯人的平等和尊嚴」。

那麼,崇拜是否就等同祭獻及毀滅,把寶貴的東西呈獻,並遭毀滅,從人的手中撤走?而是否東西的毀滅,便能取悅天主?

本書認為,祭獻是一種存在方式,是服屬於天主,與毀滅無關。引聖奧思定所說,真的祭獻就是「天主之城」(civitas dei), 即「那把被愛所轉化的人類,受造物的神化,並把一切萬物呈奉給天主,讓天主在一切內成為一切」。


『「禮儀的真諦」閱讀筆記之二』

註:「禮儀的真諦」拉辛格樞機著(1999),李子忠譯(2013),良友之聲出版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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